张原康说,现在本市不少居民开始大量持有信用卡,而且这些信用卡有可能是来自不同银行,透支额度加起来可能远远高过持卡人所能够承受的额度,一旦透支过度,问题便出现了。“之前银行办理信用卡甚至不需要任何抵押物而且相关证明也不足,这自然在坏账催收方面埋下隐患”。
“台湾省在四五年前就规定银行给每个客户发放信用卡不能超过两张,而且信用卡透支额度加起来不能超过年收入的一定倍数,并且以前发的那些卡到期之后就不能再使用了。这样一来,从源头上控制住了发卡数量。”张原康认为,中国传统的“量入为出”的消费观念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坏账的数量,但随着80后、90后逐渐成为消费主力,“先消费后埋单”的观念增强,信用卡透支带来的风险将被放大。代理信用卡案件的崔素茂律师介绍说,从年龄构成上看,涉案人员40~50岁之间的较少,20~40岁之间的占绝大多数,从职业来看,收入不稳定的居多。
■律师 规定过于宽泛惩治力度不够
“现在使用信用卡的领域越来越广,从透支消费到网上支付,牵涉到的法律主体也越来越多。”山东海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战莹告诉记者,目前各家银行办卡标准不一,审核严格程度也不同,可出现一人多卡任意透支的情形。这自然给信用卡犯罪留下了很大空间。此外,银行卡管理也存在问题,比如各种手续费、罚息计算、销卡陷阱等条款,这对消费者来说也显失公平。“最好有专门机构来管理信用卡发放、透支额度控制等,或者出台专门法规引导信用卡消费趋于规范化。”
针对持卡人和违规中介的处罚问题,战莹表示,“目前刑法上规定有‘伪造、变造金融票证罪’‘信用卡诈骗罪’和‘妨害信用卡管理罪’等罪名,但一方面规定过于宽泛,一方面实际生活中不断涌现新的违法犯罪行为,法规明显滞后。”战莹介绍说,比如有很多带有病毒的非法网站,利用病毒盗取密码诈骗,最大的难题便是取证。
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崔素茂则告诉记者,现在各家银行已将“信用记录系统”联网,被银行认定是恶意透支留下不良信用记录的用户,7年之内申请贷款、信用卡都会比较困难。但是暂时还难以遏制套现、透支不还等问题。另外在去年5月,银监会下发了《关于信用卡套现活跃风险提示的通知》。对此,业内人士期望值也不高,认为单靠这一纸通知根本无法遏制网上套现的泛滥,最终还是要从完善立法上应对一系列新生事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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